更新时间:2026-07-27 05:31:09
发布时间:2018-04-12 信息来源:乐有家房源网学区研究中心
根据《佛山市教育局转发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佛教基〔2018〕17号)要求,结合我区的实际,为了三水区2018年秋季公办初中初一招生工作顺利开展,三水区教育局制订了三水区2018年秋季公办初中初一招生方案,具体如下:
一、招生学校:华侨中学、健力宝中学、西南街道第四中学、白坭中学、金本中学、河口中学、云东海学校、南边中学、乐平中学、芦苞龙坡中学、第三中学(原大塘中学)
二、招生对象
(一)三水区内公办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非三水区公办小学毕业生,但属三水区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三)非三水区公办小学毕业生,但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注:“政策性借读生”是指符合《三水区政策性借读生2018年申请入学条件一览表》(附件1)所列条件之一,符合计生条件(指政策内生育、政策外生育已接受计生部门处理完毕、因政策性原因暂缓处理等3类),且在三水区居住的非户籍常住人口。
三、报名时间:4月16日——4月30日
四、报名办法: 这次招生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登录(http://www.aabfb.com/ssjyj/index.asp)首页后,点击“填表报名”、然后按提示如实填写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即完成报名,然后选择“打印报名表”按提示打印《三水区2018年公办初级中学初一入学报名表》,家长要认真核对报名表的内容是否正确。
招生咨询电话:87772210。
关于网上报名的重要提示:
(一)报名操作必须由家长(监护人)完成,不能由学生完成;
(二)报名系统操作非常简单,且在报名结束前都可以进行修改,请家长们一定要用学生真实信息直接报名,切不可用编造、虚假的信息进行尝试,因信息虚假、错误造成未能获得入学资格或影响***安排优先次序的,家长自行承担责任;
(三)家长首先要阅读2018年三水区公办初中信息采集须知,确认知悉后方可进入填写信息,各环节有相关提示,请家长仔细阅读;
(四)带红色*号为必须填写,户籍地址、产权房地址、房产证(不动产证)编号、购房合同编号、社保编号等信息请对照原始证件填写,确保准确一致;
(五)报名暂不需上传原始材料图片。
五、资料审核
非三水区公办小学毕业生报名后,请按报名表注明的时间、地点提交相应的资料进行现场审核,逾期不提交资料或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我局不再受理其入学申请,审核结果将在5月18日前在“三水教育”微信公众号和三水区人民***网站公示,家长可登陆三水区人民***网站(http://www.ss.gov.cn/),进入“办事***”板块,点击进入“教育***”栏目,在“教育快讯”可以查看相关内容,三水区内公办小学毕业生资料审核时间另行通知。
现场审核需提交的资料:
(一)三水户籍生以户籍地址作为选择学区的依据的,需提交材料: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学籍基本信息表原件。
3、三水区2018年公办初级中学初一入学报名表
(二)三水户籍生以家长房产(可用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地址作为选择学区的依据的,需提交材料: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学生与房屋产权人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或公证书等材料证明学生与房屋产权人的关系)
2、学籍基本信息表原件
3、三水区2018年公办初级中学初一入学报名表
4、房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购房类政策性借读生需提交材料: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学生与房屋产权人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
2、学籍基本信息表原件
3、三水区2018年公办初级中学初一入学报名表
4、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没有房产证的一手房提交购房合同和发票,二手房必须提交产权证,由于购房类政策性借读生录取的顺序是先购房者优先,而同一房产的购房备案日期比房产证的日期靠前,建议家长即使有房产证也尽量提供购房合同,在报名时购房时间填写“合同备案专用章”里确认的时间)
5、居住证(学生父母双方均为佛山市外户籍的政策性借读生(家长)须持有有效的登记住址在三水区内的居住证)
6、计划生育证明
(四)社保类策性借读生需提交材料: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学生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
2、学籍基本信息表原件
3、三水区2018年公办初级中学初一入学报名表
4、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5、居住证(学生父母双方均为佛山市外户籍的政策性借读生(家长)须持有有效的登记住址在三水区内的居住证)
6、计划生育证明
重要说明:
(一)居住证的问题:根据《佛山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办法》(佛府办[2012]36号)和《佛山市教育局转发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佛教基〔2018〕17号)的要求,义务教育新市民子女入学政策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三水区教育局于2017年10月已向社会发出公告,宣传2018年佛山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公办学校,学生父(母)需提交登记住址在三水区的有效居住证,考虑到办理居住证的时间跨度比较长,在本次招生提交资料时,可用办理居住证的登记回执进行报名审核,到7月初注册时,必须提交居住证原件才可注册,未能提交居住证原件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二)关于计划生育证明的问题:佛山市内户籍的政策性借读生和父母有一方为港澳台户籍的学生,这两类学生不需要提交计划生育证明,若学生为港澳台户籍,学生父母是佛山市户籍的需提交计划生育证明。
(三)其他类的政策性借读生提交的材料请按附件1《三水区政策性借读生2018年申请入学条件一览表》的基本材料提交。
(四)报名资料现场审核时间:5月8、9号,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审核地点在《三水区2018年公办初级中学初一入学报名表》内有提示,逾期不再受理。
六、录取规则
录取顺序:三水区户籍生→政策性借读生→普通借读生
(一)三水区户籍学生录取规则
具有三水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可以用户籍登记地址、也可以用父母及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房产地址作为报名学区选择的依据,户籍生按以下顺序录取安排入学:
第一批:学区内户籍生人户一致,即学生户籍地址和产权房地址一致的优先安排就近入学。
人户一致的确认:学生与父母(监护人)同一户籍,户主是学生父母(监护人)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户主与房屋产权人一致,户口簿地址与房屋产权证地址一致,符合上述情况的学生为人户一致。
第二批:三水区内户籍生人户不一致(学生户籍地址与用于申请***房产地址不一致,包含人户分离、拆迁户、公共租赁户、挂靠户、集体户、不完全房产住户、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住等情况),人户不一致的三水区户籍生,先录取用学生父母房产申请的,再录取用祖辈房产,如果学区内未能录取,将统筹安排到附近的学区入学。
(二)政策性借读生录取规则
政策性借读中优抚群体类和引进人才类优先,其他按照产权房地址、实际居住地址的顺序统筹安排***。学区内***不足,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在学区内公办小学毕业的学生,若出现学区内***不足的情况,会根据购房时间顺序统筹安排部分学生到其他初级中学就读,即购房时间相对早的优先安排本学区。若学生非三水区公办小学毕业,且购房时间相对较晚,则***有可能统筹安排到其他中学就读。家长在三水区居住工作、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5年以上的政策性借读生将根据***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三)普通借读生录取规则
普通借读生是指在三水区内公办小学毕业的、不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的非三水户籍学生,学生父(母)在三水工作、居住(以社保、居住证为准)的,我局将根据***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七、分配***时间
7月初分配***并注册,规定时间内未注册的视为放弃***,不再作入学安排。
八、学区划分
关于学区划分的重要说明:
(一)学区划分是为了方便就近安排入学,并非绝对对应关系,具体***分配会根据***和生源情况调整、统筹安排。
(二)西南街道河口中学正在改建,原河口中学学区的学生需要统筹安排到其他中学就读。
健力宝中学学区:
西南街道:云秀社区、文锋西社区、文锋东社区、月桂社区、沙头社区、董营村、南岸村(御江南)
第四中学学区:
西南街道:园林社区、桥头社区、张边社区
河口中学学区:
西南街道:河口社区、大塱山村、青岐村、木棉村、布心社区
金本中学学区:
西南街道:五顶岗村、洲边村、江根村
白坭中学学区:
白坭镇:富景社区、周村、岗头村
乐平中学学区:
乐平镇:乐平社区、范湖社区、新旗村、乐平村、华布村、三溪村、源潭村、三江村、范湖村、南联村
南边中学学区:
乐平镇:南边社区、念德村、黄塘村、保安村、大岗村、竹山村、湖岗村
龙坡中学学区:
芦苞镇:芦苞社区、上塘村、刘寨村、四联村、西河村、独树岗村、四合村
第三中学学区:
大塘镇:大塘社区、连滘村、永平村、潦边村、大塘村、六一村、永丰村、莘田村
南山镇:漫江社区、择善社区、东和社区、禾生社区、六和村
云东海学校学区:
云东海街道辖区:范围包括云东海社区(三水新城)、高丰村、邓岗村、宝月村、鲁村、石湖洲村、伏户村、辑罗村、上九村、杨梅村、横涌村
华侨中学学区:
西南街道:康华社区
附件1:三水区政策性借读生2018年申请入学条件一览表
序号 | 类别 | 对象 | 基本材料 | |
父母或监护人 | 子女 | |||
1 | 优 抚 群 体 类 | 父母双方均为现役军人或支援边疆建设或从事地质勘探等长期野外工作,委托西南户籍居民照顾(监护)的适龄子女 | 厅(局)级或部队师级以上证明;委托监护公证书,监护人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明 | 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 |
2 | 三水区优抚对象适龄子女 | 部队师级或区民政局以上证明;监护人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明 | 户口簿 | |
3 | 三水区户籍居民合法收养的适龄子女 | 区民政局核发的助养证、助养人的户口簿 | 户口簿 | |
4 | 父母均长期患重病或失去监护子女能力的残疾人,委托三水区户籍居民照顾(监护)的适龄子女 | 区民政局或区残联证明或区级以上医院危重病证明书;监护人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明 | 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 | |
5 | 符合教民〔2011〕8号文规定的进藏干部职工子女 | 父母户口簿;进藏干部职工房屋产权证书;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开具的进藏干部职工证明;计划生育证明 | 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 | |
6 | 引 进 人 才 类 | 三水区按规定引进的博士、博士后研究人员、博士后、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的适龄子女 | 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工作证或处(局)级以上出具的证明;计划生育证明 | 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材料 |
7 | 在三水区工作的归国创业留学人员适龄子女 | 区人社局核发的资格证;居住证;计划生育证明 | 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身份证 | |
8 | 符合粤教基〔2005〕3号文件规定、持有效期3年及以上《广东省居住证》(属引进人才类),并在三水区或居住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 | 3年或以上的引进人才类《广东省居住证》;计划生育证明 | 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身份证明材料 | |
9 | 投 资 贡 献 类 | 三水区以上***认可的有突出贡献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 | 荣誉市民证书以及***认可证明;居住地址在三水的居住证;身份证或回乡证;本区户籍监护人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明 | 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身份证明材料 |
10 | 在三水区投资的项目竣工投产或开业、营业两年以上,项目投资额不低于50万美元的外商和港澳台人士或项目投资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的非户籍人士的适龄子女。 | 镇(街道)以上相关部门出具的验资证明和营业执照;居住地址在三水的居住证;身份证明材料;计划生育证明 | 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身份证明材料 | |
11 | 投 资 贡 献 类 | 在三水居住且获得住宅房产权证明,住宅建筑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的非户籍人士的适龄子女。(佛山市户籍不受面积限制) | 房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发票);居住地址在三水的居住证;计划生育证明 | 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身份证明材料 |
12 | 境 外 群 体 类 | 持有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华侨身份证明,并在三水区居住的华侨适龄子女 | 1.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华侨身份证明;居住证或房产权证明;护照原件(复印件存档) 2.属委托监护照顾的: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华侨身份证明及相应亲属关系公证(外文需附中文翻译公证)、监护人户口簿及房产权证明 | 身份证明材料 |
13 | 持有《广东省***人士子女入学证明》并在三水区居住的的***人士适龄子女。 | 1.《广东省***人士子女入学证明》;身份证明材料;居住证或房产权证明; 2.属委托监护照顾的:《广东省***人士子女入学证明》;监护人户口簿及房产权证明 | 身份证明材料; ***应届初中毕业生须出具市***事务局开具的《***人士子女照顾录取证明》 | |
14 | 其 它 类 | 在三水区内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5年以上(含5年),有固定住址、有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 | 1.在三水区缴纳社保连续5年以上证明; 2. 居住地址在三水的居住证; 3.计划生育证明。 | 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 |
15 | 父母一方是三水区户籍人士的适龄子女。 | 父(母)三水区籍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明 | 与非本区户籍的父母一方同户的户口簿 | |
16 | 符合佛府办〔2010〕156号规定,被批准入户但尚未办理入户手续的农民工随迁适龄子女。 | 区人社部门签发的入户卡 | 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 | |
附件2:
关于计划生育证明的具体说明
政策性借读生需提供计划生育证明的依据是《佛山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入读公办学校管理办法》(佛府办〔2017〕36号),政策性借读生是指符合政策性借读的16类条件“并在我区居住的非三水区户籍常住人口政策内生育子女或政策外生育已接受计生部门处理完毕的子女”。2018年三水区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申请政策性借读需要提供计生证明,相关事宜说明如下。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的家长可以提前办理,到学校审核报名资料时提交。证明内容中必须有明确的结论(即:“申请人属于政策内生育的子女”或“申请人属政策外生育已接受计生部门处理完毕的子女或申请人属政策外生育,但计生部门暂缓处理的子女” ),落款要有经手人签名和单位联系电话。
办理流程:
学生户籍地村(居)委、镇级计生部门开具计划生育证明→现居住地(即三水区)村(居)委加具意见→三水区镇(街道)卫生计生部门审核并加具意见。
(证明样式)
计划生育证明
现有我户籍居民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于XXXX年XX月XX日与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在XXX登记结婚,双方属:初婚(再婚、复婚)。于XXXX年XX月XX日政策内(外)生育第一胎男(女)孩,XXX(名字);于XXXX年XX月XX日政策内(外)生育第二胎男(女)孩,XXX(名字);于XXXX年XX月XX日政策内(外)生育第三胎男(女)孩,XXX(名字)(如此类推);
***后内容要注明结论:
结论一:申请人(学生姓名)属于政策内生育的子女。
结论二:申请人(学生姓名)属政策外生育,已接受计生部门处理完毕的子女。
结论三:申请人(学生姓名)属政策外生育,但计生部门暂缓处理的子女。
结论四:申请人(学生姓名)属政策外生育,计生部门未处理完毕。
注:计生证明要学生户籍地镇级计生部门加具意见;有多段婚姻的,请说明清楚每一段婚姻的情况;入读子女(申请人)属违计生育的子女,要说明清楚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属于结论二的需提供征收决定书和银行缴款单;暂缓征收指的是政策性暂缓征收,属部分地区执行的过度性计生政策,非政策性的不归入暂缓征收范围内(如分期征收),应出结论四内容。
学生户籍地村(居)委(公章)
2018年XX月XX日
经办人:XXX
办公电话:XXXXXXXX
户籍地镇(街道)计生部门意见:
户籍地镇(街道)计生部门(公章)
2018年XX月XX日
经办人:XXX
办公电话:XXXXXXXX
学生在三水居住地村(居)委意见:
学生在在三水居住地村(居)委(公章)
2018年XX月XX日
经办人:XXX
办公电话:XXXXXXXX
户籍地镇(街道)计生部门意见:
学生在三水居住地镇(街道)计生部门(公章)
2018年XX月XX日
经办人:XXX
办公电话:XXXXXXXX